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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关于《温州国际未来科技岛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四期)--板桥片社区公园二期项目(04-B-23公园绿地工程)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Catina 发表于 2026-04-01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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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为了解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保障本地块用地的环境安全,防止地块再开发利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质量带来影响。2026年2月~2026年3月,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七都街道办事处委托浙江科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温州国际未来科技岛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四期)--板桥片社区公园二期项目(04-B-23公园绿地工程)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现将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1、地块概况

温州国际未来科技岛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四期)--板桥片社区公园二期项目(04-B-23公园绿地工程)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板桥村,北至殿后河,西至塔王河,南至智源路,东至空地(规划板桥一路),地块面积为2378m2

根据调查,地块历史不存在污染型工业企业的生产运营,主要受农业生产经营、河流水面、道路通行、村民生活、借地作为施工营地、车辆停放影响,周边相邻区块为半岛江湾、七都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筑工地、道路、河流水面,周边历史为农民房、农田及房屋拆迁工地。通过踏勘发现,目前地块内各侧区域为空地,地面较为平整,西北侧为河流水面。

2、调查概况

根据地块内及周边历史利用情况,污染识别的特征污染物包括重金属和无机物(砷、铅、汞、镉、铜、镍)、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苯并[a]芘)、有机农药指标(阿特拉津、氯丹、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敌敌畏、乐果、硫丹、七氯、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六氯苯、灭蚁灵)、石油烃、COD、氨氮(地下水关注)等。

根据确定的调查布点依据和规则,地块总体按照约40m*40m划为2个网格,总体上每个完整或面积较大的网格布设1个点位,个别不完整且面积较小的网格2个网格设置1个点位。同时为确保农田、农民房、河流水面、道路、施工营地等不同功能区均有点位覆盖,共布设3个土壤点位。每个点位总体上位于网格中心位置,部分结合地块采样条件、现状用地情况进行适当偏移。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的技术规定,地下水可结合环境调查结论间隔一定距离按照三角形或四边形至少设置3~4个点位。因此,在调查范围内共设置3个地下水点位,三个点位间隔一定距离呈三角形形状。

本次调查地块内西北侧为河流水面,因此在地块内设置点位,为了解地块内地表水现状,在地块西北侧布设1个底泥、地表水点位,取河道内对应采样点位的水及底泥。

根据地块周边使用情况调查,对照点设置在地块西南侧约394m空地处。

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底泥除pH外,检出砷、汞、铜、镍、镉、铅、石油烃(C10-C40)。其中pH值范围为7.64~8.65;砷、汞、铜、镍、镉、铅、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除pH、浊度外,检出锰、钠、汞、砷、铜、铅、锌、镉、硒、铝、肉眼可见物、溶解性总固体、色度、硝酸盐(以N计)、耗氧量、氟化物、亚硝酸盐(以N计)、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氨氮、石油烃(C10-C40)。pH值、锰、钠、汞、砷、铜、铅、锌、镉、硒、铝、溶解性总固体、色度、硝酸盐(以N计)、耗氧量、氟化物、亚硝酸盐(以N计)、总硬度检出浓度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浊度、肉眼可见物、氯化物、硫酸盐、氨氮最大值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

地表水pH值为7.7,砷、铜、铅、锌、汞、氨氮、氟化物(以F-计)、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总磷(以P计)、溶解氧检出浓度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V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氮(以N计)检出浓度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限值。

3、结论及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和《温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监督管理规程》等文件,温州国际未来科技岛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四期)--板桥片社区公园二期项目(04-B-23公园绿地工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无需进行后续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等工作,可作为社区公园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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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温州国际未来科技岛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四期)--板桥片社区公园二期项目(04-B-23公园绿地工程)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 项目位置
    浙江-温州-鹿城区
  • 公示状态
    公示中
  • 公示有效期
    2026.04.01 - 2026.04.16